各党总支、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处、科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书面申报制度,贯彻落实学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陕工院办字〔2015〕2号)文件精神,现重申我院实行处、科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书面报告备案制度,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全院处、科级干部
二、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操办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数范围及数量、宴席桌数、使用车辆和承诺遵守相关纪律等情况。
报告对象需填写《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处、科级干部操办
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附件),由本人填写,交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报告时限
报告对象在操办喜庆事宜前应向组织进行报告备案,事后如报告事项有变动的应重新报告。
报告对象操办婚礼的,举办前7个工作日向组织进行报备。
报告对象操办丧事的,事后10个工作日内向组织进行报备。
四、纪律要求
处、科级干部要坚持节俭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邀请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和服务对象,以及与个人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等财物;严禁借机敛财或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严禁使用公物、公车或利用职务影响为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服务;严禁组织或参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
处、科级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礼品,一律收缴。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33152039。
附件: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处、科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